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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20-11-21 09:45:02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依法、科学、,,经认真研究和讨论,形成《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各地坚持一手抓严格许可、一手抓优化服务,认真落实许可管理制度、创新改进许可流程,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口”,有力提升了许可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主要修订了实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压缩食品生产许可时限、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化、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的管理等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粮食加工品、茶叶(边销茶除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分装、淀粉分装等风险相对低的食品的生产许可,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告知承诺。食品生产者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许可变更、许可延续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报送《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直接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申请人所承诺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一致的要及时撤销行政许可。

      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只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必要且重要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取消提供的材料中,,其他相关材料可以在现场核查环节现场核验信息。

      食品生产许可部门作出食品生产许可决定的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许可部门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进一步缩短许可审批时限。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明确要求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并在本机关官方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以及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数据库。

      另外,由于机构改革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修订,拟调整食品生产许可证书中信息内容,调整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监制部门和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调整为“12315”。简化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载明内容,食品生产许可证书中不再记载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外设仓库信息。

      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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