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进口活动> 又添一证!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称要来了!
  • 又添一证!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称要来了!
  • 2020-02-21 10:35:07
  • 食品检验工证书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布要对全省工程技术领域的工程师开设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称评价标准~


    该方案将在12月底前完成试点,初步实现制度入轨;2020年在工程技术领域全面组织实施,2021年起转入常态化评审。



    那么,评价范围和标准如何呢?一起往下看:


    1、评价范围。我省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程技术领域的技能岗位工作,且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评审组织。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评价权限及范围组织开展。


    3、标准条件。首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晋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现从事职业(工种)晋级评价。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下:



    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

    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8〕52号)精神,现就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通办法

    食品检验工证书

    (一)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1、评价范围。凡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和层级的职称评审。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2、评审组织。按照职称管理权限,依托我省工程系列各级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专业和层级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3、标准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结合我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实际,制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4、颁发证书。对评审通过的高技能人才,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监制,评委会核准备案部门或评委会用印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1、评价范围。我省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工程技术领域的技能岗位工作,且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评审组织。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评价权限及范围组织开展。


    3、标准条件。首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晋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现从事职业(工种)晋级评价。


    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二、申报评审(评价)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按照标准条件自愿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评审、参加技能人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评定。


    (二)专业一致原则。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职业资格,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类型相适原则。高技能人才参评专业技术职称,使用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进行衡量与考察,可用专利、工法、技术总结、操作手册等替代论文进行答辩;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重点考察操作技能,须按照技能人才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三、实施步骤


    全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试点工作于2019年内与全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同步开展,围绕我省“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需要,先在高技能人才聚集、基础条件好及技能工作与专业技术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进行,12月底前完成试点,初步实现制度入轨;2020年在工程技术领域全面组织实施,2021年起转入常态化评审。


    (一)试点阶段(2019年)。在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冶金、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才评定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 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0月底前,试点企业对本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职称评聘现状、职业技能评定等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队伍基本情况。同时,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相关政策,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评定。


    2. 组织评审(评价)阶段。2019年11月底前,试点企业、省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评审(评价)权限及范围,在安排年度工作时,将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纳入本年度评审(评价)工作范围,组织开展对相关人才的评审(评价)工作。在评审(评价)工作中,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实际和高技能人才申报情况,在评委会评委库中增补一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评委专家,对高技能人才单列评审学科组,单独评价。


    3.总结阶段。2019年12月底前,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根据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在冶金、机电、交通、水利、电力、矿业、轻工、纺织、地质勘察、测绘、通信、林业、环境、化工、建设、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广播电视等工程技术领域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专业技术人才评定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根据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程逐步贯通。


    (三)常态化评审(2021年起)。实现全面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加各年度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住房、培训、休假、出国进修以及其他福利方面可分别享受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才评定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采取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评审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评审(评价)的程序进行。申报渠道、评审程序、证书发放和评价收费等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试点单位要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要严格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条件,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搞好政策宣传,引导广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和支持贯通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和发展。




    大叶有话说:


    目前,已有十余个省市公布了二级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助理工程师的相关规定(详情点击这里查看),期待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方案进一步推广的那天~


    你希望这项政策普及全国么?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吧~

    食品检验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