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ZW 202.2.0905—2019 食品检验工证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核发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办理实施主体、办事服务类型、办件类型、设定依据、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结果送达、是否开通预约服务、注意事项、联系信息、诉求渠道。
1.2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核发办理。
2、实施主体
武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办事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4 、办件类型
承诺件
5、设定依据
5.1
5.2《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
5.3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闽食药监食生﹝2017﹞48号)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7、申请条件
7.1可委托办理;
7.2可实行告知承诺。
8 、申请方式
8.1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8.2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9、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0个)—(现场核查)审查(7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
10、申报材料
10.1申请书原件1份;
10.2申请的产品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报告原件1份;
10.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10.4涵盖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不合格食品处置等管理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件1份;
10.5授权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备注:材料1-5都为必要材料。
11、承诺时限
承诺8个工作日
法定20个工作日
12、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办结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
13.1证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
13.2无需年检。变更、延续需办理审批手续。
14、结果获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办理结果
15 、是否开通预约服务
是
16、注意事项
无
17、联系信息
17.1 业务咨询电话: 0597—3239852、预约办理电话:0597—3239852。
17.2 督查股投诉电话:0597—3239882 县效能办投诉电话:0597—4827110。
17.3查询网址:http://www.longyan.cn http://www.fjbs.gov.cn/
17.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教育路68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二楼)。
17.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1:45,下午14:30-17:15(冬令时),15:00-17;45(夏令时),周六:上午8:30-11:30。
18 、诉求渠道
18.1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食品检验工证书 18.2 申请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18.3 申请人不服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食品检验工证书 18.4 申请人的核发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